来源: 日期:2021-04-13 15:55 阅读量:962
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度税收清算服务中介机构询价公告
为提升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用集团)财务管理水平,防控税收风险。公用集团拟选聘税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各项税收情况进行清算,现接受符合条件要求的机构前来报名。
一、参加本次询价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
(一)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税务师事务所,年审合格,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;
(二)税务师数量、素质在行业内具有优势,其中:税务师人数应达10人以上(含本数,下同),具有10年以上经验的税务师不少于5人,税务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;
(三)近五年内具有供水或供气行业税收清算服务业绩(以合同和发票作为依据);
(四)税务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10年以上;
(五)税务师事务所派出的服务团队应当有1名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资格且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人员作为负责人,由2名以上从业年限在5年以上的专职税务师组成,人员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;
二、服务范围
(一)业务范围:公用集团本部、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、巴中市圣泉自来水有限公司、巴中市建星工程有限公司、巴中市佳润二次公司有限公司;
(二)服务内容:对上述五家公司2020年度所有税收情况进行清算并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出具税收清算报告。
三、报价收费
(一)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为年服务费不超过12万元,询价人向税务师事务所支付的服务费以中选人报价为准(该费用为含税价),出具税收清算报告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费用。
(二)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收清算时所发生的相关差旅费、住宿费等均应由中选人自行承担。
四、参选文件内容
询价文件应提供公告第一项参加询价应具备的条件(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、拟推荐税务师工作组的人选执业资格、个人履历、业务专长、相关业绩等)的相应证明材料、税收清算服务费报价函(格式详见附件1),参选文件应按照顺序进行排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,一式一份。
五、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
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15:00前(若时间调整,另行通知)。
逾期提交或者未现场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,询价人不予受理。
参选文件提交地点为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59号)3楼会议室。
联系人:陈 皓 联系电话:15828911398
联系人:安贵君 联系电话:13881699909
附件1
税收清算服务报价函
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:
经认真研究,我方愿意以 元(大写: )的价格接受贵司的2020年度税收清算服务,如我方竞聘成功,该报价将是与贵司签订的税收清算服务协议的最终含税价格。
报价单位:
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: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