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中市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最高可报30万

来源:日期:2010-07-21 15:24阅读量:1761

 

巴中市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最高可报30

    

近日,巴中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《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意见》,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作了调整,大幅度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

《办法》规定,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整到8万元,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之一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调整到20万元;是公务员的,最高还可报销2万元,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30万元。

《办法》还规定,参保职工对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由20%降到10%;一类门诊特殊疾病患者门诊费用,统筹基金报销50%后,是公务员的还可报销60%

此次调整,通过提高封顶线和支付标准,降低自付比例,切实减轻了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,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医保权益。(来源:市医保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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